生態環境部:環評造假直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生態環境部將以錦華環評造假案依法宣判為契機,持續對環評違法行為加強高壓嚴懲態勢,指導各地實施靶向監管,對情節嚴重、涉嫌環評造假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生態環境部:環評造假直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生態環境部將以錦華環評造假案依法宣判為契機,持續對環評違法行為加強高壓嚴懲態勢,指導各地實施靶向監管,對情節嚴重、涉嫌環評造假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今天(5月29日),生態環境部召開5月例行新聞發布會,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表示,環評文件質量是環評工作的生命線。錦華環評造假案的宣判為廣大環評從業人員敲響了警鐘,生態環境部將以此為契機,持續對環評違法行為加強高壓嚴懲態勢,對情節嚴重、涉嫌環評造假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環評弄虛作假 主犯獲刑三年
在今天上午舉行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劉友賓通報了“錦華環評造假案”有關情況。
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
2021年,山東一環評工程師在4個月的時間里,負責編制了63本環評報告書和1541份環評報告表,涉及全國25個省市。此事經環保組織披露后,在生態環境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被斥為“環保形式主義”,成為行業內轟動一時的“高產環評師”事件。
山東省青島市即墨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林某鑫為謀取非法利益,指使被告人汪某先后注冊成立了山東錦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山東悅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專門從事倒賣環評報告資質頁。被告人靳某燕通過他人居間介紹將其持有的環評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掛靠在錦華公司并收取“掛靠費”3.5萬元。
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林某鑫等人大肆招攬業務,在環評工程師靳某燕等人未參與任何編制、公司未開展任何環評工作的情況下,偽造環評工程師簽名,將蓋有錦華公司、悅華公司印章的環評報告資質頁通過被告人谷某歡等人對外出售,用于編制虛假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900余份,違法所得近80萬元,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余萬元。
即墨法院以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林某鑫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判處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七萬元;判處被告人谷某歡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判處被告人靳某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沒收四被告人違法所得。
“錦華環評造假案”為環評從業人員敲響了警鐘
劉友賓介紹,“錦華環評造假案”案件中依法被予以刑事處罰的人員,既有空殼環評單位的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也有“掛靠”的環評工程師,還有居間聯絡的中介“掮客”,覆蓋了環評造假的主要鏈條。
這是自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來,環評造假入刑司法實踐的重大突破,也是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的標志性成果,充分彰顯生態環境部門、刑事司法部門對環評弄虛作假“零容忍”的態度和依法嚴懲絕不姑息的決心。
注:《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確規定,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保薦、安全評價、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監測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如果有其他情形,還可以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錦華環評造假案’的宣判,再次為環評從業人員敲響了警鐘。”劉友賓表示,環評單位要依法經營、誠信經營,依靠提供高質量、高水平的環評文件贏得市場,環評工程師要珍惜職業榮譽,嚴守職業操守,如果有人唯利是圖、膽敢以身試法,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以案為引 環評造假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劉友賓強調,環評是約束項目和園區準入的法治保障,是在發展中守住綠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線,環評文件質量是環評工作的生命線。近年來,生態環境部門多措并舉、持續發力,健全監管機制、實施智能查重、強化靶向監管、開展專項整治、加大處罰力度、推動刑事司法銜接,嚴懲環評文件弄虛作假和粗制濫造行為。
據統計,2022年,生態環境部組織完成全國環評單位和環評工程師誠信檔案專項整治,共清理“空殼”單位1851家、“掛靠”工程師1003名。今年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明確要求,全面整治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問題。
劉友賓表示,生態環境部將以錦華環評造假案依法宣判為契機,持續對環評違法行為加強高壓嚴懲態勢。一是加強環評從業異常情況預警,指導各地實施靶向監管,對情節嚴重、涉嫌環評造假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是落實好環評監管長效機制,全面加強環評文件質量監管。三是加快修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和配套文件,完善管理體系,切實筑牢源頭預防第一道防線。
多地部署規范整治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工作
據了解,環評制度作為從源頭預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制度,自上世紀70年代引入我國,并被確立為環境管理的一項基礎制度。
2003年9月1日,我國首部環境影響評價法開始施行,正式將環評納入法律制度體系。但現實中,一些環評機構和人員為承攬業務罔顧事實和法律法規,不惜弄虛作假,出具不實報告,直接干擾了執法部門的監管,也幫助企業逃避了污染治理責任。
在今年的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部署2023年重點工作任務時強調,全面整治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問題。隨后,他再次指出,要堅持問題導向,敢于動真碰硬,堅決以“零容忍”態度依法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尤其是性質嚴重,影響惡劣,觸犯刑法,必須堅決打擊,充分發揮警示作用。
據悉,河北、江蘇、甘肅等地印發了針對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的監管辦法,上海、山東、浙江、福建、重慶等各地已經密集部署規范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