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礦山安監局山東局“1248”工作布局,“八個強化”全面執法
今年以來,國家礦山安監局山東局緊緊圍繞“1248”工作布局,采取“八個強化”,創新方式、轉變思路、多向發力,勇于擔當、敢于動真碰硬,促使全局監察執法效能全面提升。
國家礦山安監局山東局“1248”工作布局,“八個強化”全面執法
今年以來,國家礦山安監局山東局緊緊圍繞“1248”工作布局,采取“八個強化”,創新方式、轉變思路、多向發力,勇于擔當、敢于動真碰硬,促使全局監察執法效能全面提升。
一是強化政治引領,勇當“尖兵”和“先鋒”。山東局切實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記訓詞精神和保護礦工生命安全這一“國之大者”,創造性開展工作,認真履行國家監察核心職責,勇當國家局派駐山東的“尖兵”和“先鋒”,不斷探索打造推進礦山安全監察事業改革發展的山東實踐樣本。
二是強化黨建保安,打造一流執法隊伍。山東局持續強化黨建對業務工作的統領,推進黨建和業務深度融合,以工作的實際成效捍衛“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強化政治機關意識,鞏固黨史學習教育成果,開展“學先進、比貢獻、做表率”活動,向英模張在貴學習,開展觀摩執法,極大提振全局干事創業“精、氣、神”,全局形成了“比、學、趕、幫、超”的濃厚氛圍,一大批優秀年輕監察員走上領導崗位。
三是強化“頭雁效應”,激發全局“雁群活力”。山東局黨組充分發揮帶頭作用,主動犧牲休息時間,以敢于擔當的勇氣和智慧,沖鋒在前,引領全局,開展“求真求實”示范監察執法,化解煤礦重大安全風險,今年帶頭查處了10起重大隱患,解決了煤礦長期存在的局部通風難題。在局黨組以上率下的感召和引領下,全局監察員齊頭奮進、嚴格執法,查處的隱患總數和罰款總數同比增長72%和69%。
四是強化“三督三提升”,探索監督檢查山東樣本。山東局成立專項工作組,專責監督檢查地方政府和監察煤礦上級公司,實現“督企” “日常化”, “督政” “經常化”,“督執法”“動態化”。總結提煉監督檢查有效經驗、做法,固化成功模式,梳理督查地方政府5個方面、239項清單,梳理監察煤礦上級公司105項清單。今年共監察礦山上級公司6家,罰款103.7萬元,監督檢查6個產煤市、15個產煤縣,每個市縣督查問題平均在20條以上,發出安全監管建議函7份,推動形成與煤礦安全責任關聯、共擔機制。
五是強化沖擊地壓防治,“雙專雙查”成效明顯。針對沖擊地壓世界難題,山東局出主意、想對策、齊攻關,提出“慢、斷、散、巖、檢、研”防沖新路徑,推動煤礦企業主動攻關。召集全國科研院所、高校防沖專家開展“雙專雙查”,會診把脈,看病開方,對18處煤礦劃定禁采區40個、緩采區20個、調整采掘部署70處,有效防范了沖擊地壓事故發生。
六是強化不間斷監察,超常規開展工作。山東局制定了不間斷執法規定,重點時段實行局領導“雙值班”,每個節假日、周末均有局領導在執法現場、均有兩個檢查組在煤礦檢查執法,局領導帶隊安全巡查、突查、嵌入式執法,“兩節”“兩會”期間,所有監察執法人員全部下沉一線,保證執法無空檔,使煤礦時刻處于迎檢備查狀態。冬奧會、“兩會”期間,共開展監察執法82礦次,查處隱患1428條,其中重大隱患8條,行政罰款1440.7萬元。
七是強化動態管控,防范化解各類重大安全風險。山東局實施重大安全風險預警,一、二季度共辨識重大安全風險1301項、1331項,新辨識重大安全風險186項,下達風險預警提醒單105份。實行“標尺標識”法,動態監控工作面推進速度和煤炭產量,切斷風險、隱患、事故演變“鏈條”。加強風險預警分析,及時管控、糾正瓦斯超限報警、“大班次”入井人員等突出問題,倒逼企業開展“一優三減”。在水害嚴重煤礦推廣應用多分支順層鉆孔注漿改造技術;遇地質構造帶時由“過斷層”變“治斷層”,推動災害治理由“被動防范”向“主動治理”轉變。
八是強化執法創新,切實履行好國家監察職責。山東局堅持關口前移、預防為主、源頭防范、超前治理,常年堅持預防性技術監察,提前影響煤礦產量和經營指標,確定監察重點。對全省煤礦進行科學分類,確定監察頻次,對65處重點煤礦落實精準執法要求。采用“解剖式”監察,開展“大兵團”作戰、全系統各環節“起底式”監察,舉一反三,對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監督檢查,對煤礦上級公司進行監察。堅持問題導向,組織開展頂板管理專項整治,督促全省煤礦建立“五個體系”,補短板,強弱項,遏制頂板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