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生態環境廳:砂土場荒料生產機制砂可豁免環評手續!
日前,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明確:對未受污染的建筑垃圾、砂土場荒料進行破碎、制砂、篩分,豁免環評手續辦理,但應落實相關環保措施。

廣東生態環境廳:砂土場荒料生產機制砂可豁免環評手續!
機制砂加工項目是否需要辦理環評手續?
日前,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明確:對未受污染的建筑垃圾、砂土場荒料進行破碎、制砂、篩分,豁免環評手續辦理,但應落實相關環保措施。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在回答“建筑垃圾、砂土場荒料等進行破碎、制砂、篩分項目是否可以豁免辦理環評手續”相關問題時稱:
項目如僅涉及對未受污染的建筑垃圾、砂土場荒料進行破碎、制砂、篩分,可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我省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改革指導意見的通知》有關“對基本不產生生態環境影響的”建設項目不納入環評管理范圍的精神,豁免環評手續辦理,但應落實相關環保措施,防止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并按有關規定納入排污許可管理。
據了解,《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我省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改革指導意見的通知》優化分類管理,對生態環境影響小、風險可控的實施簡化管理,試行環評豁免、告知承諾制、簡化環評內容等改革措施。